法無關乎智,無智者也能制法統治人民,只要他有權
法是因為權力而來,無權力則被他人之法所制

民主人皆有權,所以法必須符合人智
專制集權的法只需要符合王智,因為人民無權只能依王法

智退化了,所以只好用法?應該修正為「因為人民權力退化了,所以只好用帝王之法」
法是一把利劍,握在誰手上誰就能決定別人生死,甚至決定你有沒有智慧
法要當作智的代表,除非人人皆有權以自己的智慧參與法律制訂、實行、修改
不然,法律不過是權力者統治人民的工具而已

民智未開,人民依帝王之權法行虐
民智若開,人民依人民之法權順行
爭取集會遊行自由,就是民智已開,甘願受人宰制,就是民智未開
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
「自由的基礎定義,應建立在不影響無關之第三人為始可稱為自由」

吸煙就絕對影響無關第三人的呼吸自由,為何不禁止?
喝酒也絕對會影響無關第三人的自由,因為總有人喝酒開車,為何不禁止?
只要任何人都可以是無關第三人,所以只要認為影響到某人所認為的自由,就不可以自由?

這是威權者最喜歡灌注給被統治者的思考模式

自由的基礎不在於第三人的自由,而是在於每個第一人稱的自由
你的自由,我的自由,他的自由,每個人都是第一人稱
你的自由如果與我的自由衝突,那是由法律來決定誰該被節制

但是如果用無關第三者來當作藉口,所有人的自由就可以拋棄了
只要讓權力者去決定誰是第三者,隨便編什麼理由,都可以限制你我的自由

如同現在某人喜歡說的,民主就是代議制度,所以不需要公投
這就是限制你我第一人稱的自由,因為每個法案是需要公投還是代議
是由你我第一人稱個別去決定,這才是自由的基礎
如果可以隨便拿無關第三人的自由來壓制,那人民就沒有自由了

很多人對於民主與自由,還是存有威權思想,這是個人的自由
但是如果強迫人民不能自由的實行公民權,那就是專制獨裁了
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
中國離每個人民能自由的實行公民權,還相差十萬八千里
所以期待聖人還比較有希望,但是面對權力既得利益者的反撲
聖人是不可能在中國當權,除非這個聖人是犧牲者,犧牲自己以擊倒權力者

但是以中國的歷史看來,每一個號稱聖人者,掌權之後大多變成為惡之徒
變成臣服於權力慾望的奴隸,沒有犧牲的聖人,也許根本無法改變中國吧?
也許正是犧牲之後,聖人不得權也就沒有機會為一己慾望之惡,所以才被後世稱為聖人
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
自由唯一的限制,就是當事人的自由要由當事人自己爭取
靠別人施捨來的,永遠都不是自由,而是奴役

所以活得再好、再自由的小孩,也會想改變,因為天上掉下來的、一出生就有的
絕對不是自由,只有當你可以選擇,那個自由才會屬於你

人一旦逃避自己其實是自私的,就不可能成為聖人
當一個國家,人民沒有啥可以選擇,當然就只能期待聖人
當人民選擇反抗,爭取自己自由的權力,那就人人都是聖人了
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■
美國民主兩百多年,沒有威權嗎?前任副總統還出書說美國總統的權力太大
美國人反威權反得比誰都凶,不是民主、共和兩黨輪替好多次了,美國怎麼還有威權?
還曾經有個中央情報頭子,威權到歷任總統都不敢動他,甚至有總統被授意幹掉
這就是民主的美國,那台灣的威權又如何呢?中正紀念堂都要掛回去了,威權有消失過嗎?

民主從來就擋不住威權產生,而是讓一個又一個的威權,在民主之下輪替
萬一不小心選出一個希特勒,他也是可以把民主一下子就摧毀

紅衫軍上街鬧事,施明德可以被法官說集會遊行法違憲,所以判無罪
現在卻可以搞一個戒嚴版的強制報備集會遊行法,威權又何曾離開?

當事不關己的時候,那些聚眾鬧事的就是壞人
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,你就得要選擇是參加聚眾鬧事的抗爭壞人,
或是當個安份守己、沉默而該死的被犧牲老百姓

聖人不出,是因為沒有大魔頭亂世,聖人自然安居樂業如一般人
與其期待聖人救世,如果還有福報不如搶先擋住大亂,那就不需要聖人出世了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ob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