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都還搞不懂整個貪污過程,找了一下 
北市道路弊案 許富男遭起訴求處無期徒刑

起訴書表示,許富男藉市議員權勢,為便利再生瀝青廠商圍標、綁標,假以維護工程品質為由,要求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在發包再生瀝青工程時,參與投標者需事前檢附「再生瀝青許可證」,使參加廠商銳減為十餘家,再由廠商互相約定綁標或圍標,許富男並向廠商收取「權利金」,獲得不法利益新台幣三千多萬元。

 光一個台北市在野黨的民進黨議員,就能夠要求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開條件,然後通過台北市議會其他議員的監督,並且工務局官員也沒有向馬英九或馬英九親信幕僚報告?而且相關工程公司難道沒有其他市議員撐腰?市政府監督機器完全癱瘓?而是要因他案監聽才發現這一個弊案? 比起貪污的金錢來說,令我更心寒的是,台北市政府團隊完全不知!市議員監督完全失效!要比無能,有誰能比? 

起訴書指出,昌隆瀝青公司負責人湯憲金、三峽瀝青公司負責人羅金泉等廠商涉嫌以搓圓仔湯方式圍標,使養工隊二ΟΟ四年至二ΟΟ六年初的工程幾乎均由湯憲金和羅金泉取得總工程金額達數億元。

這兩位求刑多少?有沒有無期徒刑?養工隊二ΟΟ四年至二ΟΟ六年初的工程幾乎均由他們取得,那台北市政府的長官在幹嘛?是閉著眼睛簽公文嗎?台北市議會難道沒人去陳情?難道沒有其他廠商在施壓?

起訴書表示,承包廠商自二ΟΟ三年起陸續以不當飲宴、出國旅遊和交付賄款方式給養護工程大隊隊長喻銘峰等人,喻銘峰等公務員除接受招待,收受現金賄款自數萬元至數百萬元不等,並配合廠商功過驗收。

2003~2006,剛好就是馬英九第二任期間,為何第一任時馬英九沒出事?第二任開始就放任下屬貪污舞弊?這跟阿扁第二任之後放任陳哲南、馬永成、趙建銘,難道有啥差別嗎? 

起訴書指出,養工處副總工程司智台興因有意改革驗收程序,蔡聰興和湯憲金認為,智台興此舉影響財路,設計由養工隊退休人員邀約智台興飲宴,再找女侍於旁拍攝似喝花酒的場景照片和光碟,交由許富男以民眾檢舉為由,向工務局施壓,要求撤換智台興。 
起訴書表示,許富男身為民意代表,蔡聰興身為公務員,竟不知為民爭取最大權利,反而藉勢向承包廠商勒索,不顧工程品質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,均求處無期徒刑,且蔡聰興無故持有槍彈,正積極查辦是否有涉及其他不法,而喻銘峰違背職務,求處徒刑十五年,本案依瀆職等罪,共起訴三十四人。


 一個技工蔡聰興居然有槍,他是民進黨議員安排進去養工處的嗎?怎麼一個小角色居然可以跟議員許富男一樣求處無期徒刑?而養護工程大隊隊長喻銘峰是15年,其他有分到錢的都更輕,難道從頭到尾,只要一個在野黨議員+技工+養護工程大隊隊長,就是所有貪污過程最大的元凶? 那送賄者呢?主管養工處的長官有沒有問題?

阿扁的親信、女婿出問題,馬英九就說阿扁是貪污腐敗,應該快點下台,以免死得很難看。那馬英九的養工處貪污舞弊,居然沒有一個高層涉案?市府高層完全不知,市議會也被蒙在鼓裡,這就是我們2003~2006的偉大市長馬英九所主掌的台北市嗎?那馬英九會不會死得很難看?他要選2008的總統,到時候有多少料可以爆?馬英九你等著瞧囉!

下屬貪污四年,馬英九對於自己的主管處長,居然只是小過變大過?
市議員跟一個小技工要求刑「無期徒刑」關到死 ,其他涉案人員可以無罪或減刑
而主管居然只是由原本的小過變大過?

馬英九你在怕什麼?你真想要打貪污? 一個在你手下貪污四年的事,你怎麼不敢抓?不敢罰?
是因為裡面有民進黨,所以礙於了府會和諧不敢抓?不敢罰?
還是裡面也有國民黨參與,所以你馬英九不敢抓?不敢罰?
還是只要是你的手下,你就不敢抓?不敢罰?包庇到底?

台北市貪污瀝青要「無期徒刑」關到死,那許財利貪污該不該「無期徒刑」關到死?
吳俊立賄選該不該「無期徒刑」關到死? 那些逃走的國民黨員該不該「無期徒刑」關到死?
阿扁親信有貪污,就要罷免總統。馬英九手下貪污,只是處長小過換大過,這種人,你敢選他當總統嗎?

2006/06/01
馬英九指出,總統罷免案是「只裝一顆子彈的槍」,現在雖然可讓槍上膛,但還不是扣扳機的關鍵時刻,他並非永遠反對罷免案,只是弊案還在向上發展,若等到直接指涉陳總統夫婦也與弊案有關時,不只是泛藍,甚至連原本支持民進黨的人都一起響應,罷免案才有成功的可能。馬英九表示,根據國民黨民調顯示,只有27%的民眾認為,現在是提出罷免案的最佳時機,而有58%的民眾表示,現在提出罷免案並不適當。他說,泛藍陣營不斷希望他趕緊呼應民間的聲音,但根據民調,民間的聲音認為現在提出罷免案並不恰當。


2006/06/07
馬英九呼籲民進黨立委大義滅親,不要阻撓罷免案,讓人民有表決機會,否則將被歷史唾棄;他向陳總統最後喊話,指推動罷免就是要陳總統主動辭職下台,如果還不辭職,到時候被人民推翻下台,會死得非常難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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