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觀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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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交易無法改變,本來就該合法化!外遇也無法改變,當然也該除罪化!
這會是女性主義者的主張?還是大男人主義的主張?
都不會是,因為這會是自由主義、平等主義者的主張

女性主義討厭被當成性交易的物品,更討厭外遇中男性所造成的傷害
而大男人呢?如果性交易合法,那自己的配偶也可以合法去付錢買性,大男人受得了?
配偶外遇無罪,讓大男人戴綠帽子,習慣握有權力的大男人會說OK?

所有紛爭的來源,源起於擁有權力所帶來的「安全感」、「滿足感」,進而互相爭奪權力
於是掌握權力者得以享受「安全」與「滿足」,以犧牲沒有權力者當成代價
每個人一生都無法擺脫這個宿命,在家庭中與兄弟姊妹爭父母的關愛,出社會爭權勢帶來的生存資源
就連出家僧眾也爭誰能得道成仙、流芳萬世,這是生命的本質與意義

每個人都是受害者,每個人也都是加害者,這個世界,沒有人是無辜的
差別心會讓你變成受害者,也會讓你變成加害者,躲都躲不掉
但是要眾生平等,又何其容易?互相比較自己所承受的痛苦,希望因此獲得利益
這也是在利用受害者的身份去爭奪權力而已,爭得痛苦,爭不得也痛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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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生存就得付出代價,誰能避免被物化所帶來的騷擾及困擾?
父母生小孩,把他當成以後養老的依靠,算不算物化?
老婆找老公養一輩子,算不算把老公物化?先生挑太太挑屁股大會生的,應該也算物化吧?
本來就是物,塵埃不沾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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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台灣沒有台灣人,那中國就沒有中國人,男人也不是男人,女人也不是女人。
這是第二階段,要進入第三階段才是大師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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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搖書她們喜歡被物化,大家就不應該禁止她們定義自身主體性的權力?
那NCC還在處罰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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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女性在消費女性身體時,為何沒有人抗議物化?
比如楊謹華穿內衣露胸部作瑜珈,比如林志玲的減肥廣告,比如購物台的胸罩廣告?
只是因為對「男性」的性暗示消費是物化女性,所以女性要抗議?
而把女性物化讓女性消費,就是可以正當接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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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物化就是裸露嗎?那是不是只要不裸露的物化,就可以接受?
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,有人要買,就有人會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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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除掉女人的思想、情緒、主體、及自身真實的慾望,
切割塑造成可供「女性」宰制的符號、滿足「女性」需求的客體。
這樣被女性自己支配與被支配的物化,就是可以接受的?
這是討論物化?還是遮掩男女性權力爭奪的煙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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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星雲說台灣沒有台灣人一樣的困擾啊!
如果是平等心,那星雲會加一句:「中國也沒有中國人」,只有差別心才會說台灣都是中國人。
同樣的,只說男人物化女人是差別心,那同時說女人物化男人就是平等心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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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不希望的東西可多了,不想死、不想窮、不想生病、不想醜、不想輸、不想笨。
但是人就是會死、會窮、會病、會醜、會輸、會笨,如果寄希望於無望之處,就是把自己推向地獄的開始。
所以我只希望最低限度的自由與平等,能在每個人身上獲得實踐,如此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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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只能用自己的觀點去看別人,但是你能看到多少種自己以外的觀點?
尤其是握有權力者,通常會更加放大自己觀點的重要性。
於是觀點如何經常變成不重要,重要的是誰搶得那個權力,誰的觀點就變成正確。
套用相對論來說,每個人的觀點都是相對的,相對於各自的時間與空間,相對於不同的主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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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自己的目標,就可以不擇手段,這是人類無法放棄的執著。
男人如此,女人也如此,郭冠英如此,星雲如此,阿扁如此,馬英九也如此。
好人如此,壞人也如此。當自己建構的理想達成時,通常也是理想破滅之時,反之亦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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